第三届大中华剑道比赛

发布日期:2007-12-28

第三届大中华剑道比赛

附:第三届大中华区剑道赛简介

规则

  • 每个被邀请的地区最多可派男子队三队,北京及上海则最多可派五队,女子队不限队数。
  • 每队男子的队员为五位及最多两位后备队员,女子三位及最多一位后备。
    参赛选手的段位、性别及年龄,均没有限制。
  • 选手必须是中国国籍或当地居民(但这不适用于在中国持有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的外国人仕)。

本会将免费提供十二月八日(星期六)一晚(双人房)或(三人房)酒店住宿(不包括早餐),(酒店名称:湾仔利景酒店) 。每个地区提供免费酒店住宿房间上限:-派三队参赛的地区,本会可以替其安排最多9间双人房;每个派五队参赛的地区,可以替其安排最多15间双人房。

香港剑道协会只会提供酒店住宿给予教练、已登记的参赛选手及后备选手。

如某地区未能用尽其参加队伍的配额,其他地区不能占用此地区的剩余配额。

举例:-广州队最多可派3队参赛, 但他们只派了2队参赛;那么,其第3 队的剩余酒店房间配额则不能为其他地区所占用, 这是适用于队伍参赛及酒店住宿的安排。

参赛及段位考试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1日(星期日)。鉴于国内剑道人数的增长和是次比赛时间只在12月9日(星期日)举行,故以先到先得的方法接受报名。

参赛地区必须将参赛者资料传真或电邮给我们,其中应包括:

  • 地区队伍及道场之中文全名及英文全名;
  • 参赛队伍的数目及每队参赛选手的中文全名及英文全名;
  • 年龄、性别、国籍及段位;

报名费:- 每位已登记的选手, 包括后备选手,须于到达香港后,支付每位港币200元或等值的报名费,每人只可以参加一队,不可以报多过一队。

段位考试的报名表(1 段至 4 段) 及 题目;我们会于下周电邮给贵方。

有关文件之认受性:

所有参赛的报名表格及香港剑道协会制定的段位考试报名表格,均必须由贵地区所属的剑道属会或该剑道部的授权负责人签署;将签署后之报名表格(段位考试者,需连同现时段位的证书副本)传真至(852)2890-8052 或电邮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。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。

在比赛当天(即12月9日-星期日),香港剑道协会将提供免费午餐盒。

段位考试-12月8日(星期六)-(由酒店 -> 伊利沙伯体育馆步行约三分钟步行)

交通安排(免费旅游巴士接送):

12月9日(星期日)- (由酒店 -> 鲤鱼门体育馆 -> 酒店)

所有赛事将会按照[全日本剑道连盟于2000年3月23日及其后修订的剑道比赛及审判规则]进行。

如果某地区只派了3位选手参加是次的5人男子队际赛事,其排位次序为先锋,中坚及大将(1,3,5) 。

如果某地区只派了4位选手参加是次的5人队际赛事,其排位次序为先锋,中坚,副将及大将(1,3,4,5),如果女子要有三人队,最少要有二位参加,次序为先锋及大将(1,3)。

有关每场赛事的时间和比赛规则, 将会稍后通知。在比赛开始之前,于12月8日及9日 , 将会有磅剑及检查竹剑的安排。

男子竹剑的重量应为510克或以上, 女子竹剑的重量应为440克或以上,请睇磅剑重量规格表,(剑协再用电邮通知)。

香港剑协会邀请各参赛地区参加于12月8日(星期六)举行的欢迎晚宴。地点为跑马地摩利臣山道84-86号(有骨气酒家)。

奖杯及奖牌将会颁发给冠军、亚军及双季军。每一个比赛区的审判长及审判将会在此赛区比赛的每一队中,提名各一位选手获得敢斗奖。